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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学院教师教育实训中心使用申请表

作者:文章来源:宜春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发布时间:2021-05-31


宜春学院教师教育实训中心使用申请表.docx



宜春学院教师教育实训中心使用申请表




申请单位


申请使用时间


申请使用事由


拟使用设备

场     所

501 □502 □503 □504 □505 □506 □507 □508

509-1 □509-2 □510-1  □510-2 □511-1

601 □602 □603 □604 □605  □606

一体机 □监控录像  □空调 □摄影机 □提词器  

使用单位联系人


联系电话



使用单位负责人意见




签字:

(院/部门)盖章

年  月  日

师范教育学院负责人

意见



年  月  日

请使用单位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:

  1. 申请单位填写好后提前五个工作日前往师范教育学院签字盖章后,交至二教楼东一5楼控制室,联系人:冯琴:17350336290。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工作日)8:00-12:0014:30-17:00

2、为保护教师教育实训中心的设施完好,不得在中心墙壁上张贴广告、海报、通知等,使用完毕后需将桌椅归位,保证教室内的卫生整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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